网易房产讯 3月31日傍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将对楼市加强进一步调控。广州市户籍职工必须连续足额缴存1年及以上,方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非广州市户籍则为2年及以上。在此前,广州市无论户籍,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关于新政的执行节点,在3月30日之前完成网签的,照旧执行;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并能证明给了钱的,也按原政策执行。
以下是通知全文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现将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含),方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