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探索宅基地 “三权分置” 构建更丰富更阳光的“租住地图”)
政策的破冰,有望让租住城中村走入阳光里,有望实现“租租同权”,也有望最后达成更具有普惠意义的“租购同权”。
本月1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未来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这可以说是一项相当重磅的政策。
很多读者未必读得明白这个政策。然而,该政策将对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城中村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更对大量想在一二线城市落脚的人们,具有十分温情的意义。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的使用,只能在本集体内部流通、使用,讲人话,就是——“村民的地只给村民用”。但事实上,随着城市发展、土地日益稀缺,大量外来人口纷纷涌入居住成本更低廉的城中村,多少人的拼搏梦想,正是从城中村萌芽、生发、茁壮。村民的地也早不是给村民在用了,市场上甚至出现非村民在实际使用的“小产权房”。
如何对待城中村的闲置土地资源?城中村是否只有“拆迁”一条路?这是城市建设必须正面的命题,更是政策制定者无法回避的。
正是如此,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可谓适得其时。
姜大明同时表示,未来将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这意味着,未来,宅基地在使用权上,会更有灵活度。城中村,除了“拆”之外,在改造方面又多了一条出路——为城市增加租赁房源。
目前,我国共有13个一二线城市被列入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广州便是其中之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北京、上海、深圳相比,广州是唯一在中心城区仍有大量城中村的一线城市,因此该政策对广州的影响相对来说更大。
据不完全统计,广州有304条城中村,居住人口近600万,其中,外来人口约500万,村域面积共716平方公里,占地相当于新加坡的国土面积。
当政策藩篱被打破,这716平方公里的土地将能释放更巨大的活力。
首先,城中村的租赁房源有望吸引更多资本参与改造,有望纳入更规范的管理,就城中村本身,这将是“质”的提升;
其次,对大多数“广漂”来说,在城中村能找到更好的落脚点——成本低廉,居住将更加优质,也不至于那么“委屈”。
要知道,在此之前,租住城中村几乎是城市居住“鄙视链”的最末端。逼仄的村道、潮湿的环境、每年“水浸街”的烦恼、满地的垃圾……通往出租屋的窄巷,折射着都市夜归人的身影,让多少人心酸。
而在城中村居住,不仅居住体验感差,且几乎无法拥有一个城市的居住福利——与租住在商品房的人们相比,“租租”且无法“同权”,更谈何“租购同权”?
政策的破冰,有望让租住城中村走入阳光里,有望实现“租租同权”,也有望最后达成更具有普惠意义的“租购同权”。让每一个来到这个城市里的人,在年轻时、在事业瓶颈期,找到一缕温暖他的烟火。通往出租屋的那条长巷,也有阳光照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