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网易房产《会玩》栏目出品。
房地产市场这么闹腾,一下疯狂大涨,一下严格调控,成交数据也跟过山车似的一下冲高,一下掉落。
最近是不是被各种红火三月和冷静四月的数据信息骚扰了?
不论新房还是二手,价格变动都太任性,与此同时,买家卖家也开始任性地play。
小编决定给你们讲三个故事,从这三个故事就可以窥见近期房地产市场的起起落落。
1.明天还会涨,我不收定金
根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北京的陈小姐15年年底准备买婚房,计划过完滋润的春节后再进入买房大军折腾。
万万没想到,就在这个万众瞩目的春节……北京房价跟年三十的炮竹一样一样的……上天了……
举个栗子,一位东四环外的朋友小区里380万的房子,两个月涨了50多万……
陈小姐扛不住了……有些房子现在不买就再也买不起惹……
她开始在网上看二手房,看中了一套房,打电话给中介。
高潮来得太快,中介回应:房主诚心卖房,有几家看中想交定金,但房主死活不收,
理由是……“万一明天又涨价呢?”
2.卖完房子房价涨了……你还我差价
接下来这个故事,虽然不是发生在最近,但结合着最近的市场环境看,别有一番韵味。
根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的冯先生13年以233万元get了越秀区松岗西路的一套房产。
交易之后,政策利好市场,房价突然飙升,卖家大腿一拍哎哟卖亏了。
卖家觉得在酱紫的市场环境下,原买卖合同无效,三番四次向广州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返还房屋。但其提出的该仲裁申请被广州仲裁委驳回。
2014年,卖家换了个理由,以交易显失公平为由提出仲裁。
广州仲裁委在今年3月1日做出裁定,变更原买卖双方合同交易交割价为277万余元,买家冯先生要支付卖家房屋差价44万余元。
哇,这样的结果自然引起热议:原来买卖双方完成交易过户后,卖家还能要求补差价的?跟淘宝似的?
原来卖家是一对90岁高龄的夫妇,发起仲裁申请的是卖家的儿子,广州仲裁委最终如此裁定的原因是,这对夫妇在签订合同时处于劣势,缺乏经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可以认为显失公平。
3.我涨涨涨……然后市场一变……卖不出去了
根据新华网报道,1月中旬,北京的苏女士看上西四环外一高档小区里一套4层100平的房子, 下手有点晚,其他买家以455万元成交。
3月初,这个小区又出了同一户型的房源,居然直接挂出500万……
尽管房价已经涨得让人咋舌,但苏女士因为是换房,咬咬牙还是决定买下。
木有想到贪心的房主一看有人买,忽然不卖了,两周后又把价格调到560万元。
苏女士说……中介都忍不住笑了……
这也让苏女士暂时放弃了买房的意愿。
房主没有料到,涨到560万元后,就没人看她家房了,房主只得降回540万元。
苏女士:“我觉得还是贵,就没考虑。”
隔着屏幕都感觉到了中介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