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是一个被各界讨论多年而热度依旧的话题。伴随着政策推进而产生的力捧与质疑从未停歇。有人猜测房地产税可以降房价,有人认为房地产税会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也有专家表示房地产税开征可能遇到征收不到位的风险,由此会损害政府公信力。
最近一次将公众注意力聚焦于此的,莫过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那番言论——在7月23日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他表示:所得税制和房地产税制改革至今未推出的一大原因是涉及大量利益调整,下一步将“义无反顾”推进改革。
我们需要厘清概念。和一字之差的“房产税”不同,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也就是说,房产税仅仅针对房子本身征税,而房地产税牵涉到了房子和土地。
房地产税的源头是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物业税”,至今已历时13年之久。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作为试点城市开征房产税,不过种种数据显示,并未达到预期效果。2015年8月,被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观点认为最快2017年通过。然而,纵然立法通过,也不代表开征。实际征收房地产税,仍然困难重重,道阻且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