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去年以来,广东举全省之力推进乡村振兴,各地级以上市、省直部门表现如何?近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首次公布广东省2018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广州在珠三角片区中排第一名。
广州获珠三角片区第一名
考核结果显示,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6个地市综合评价等次为“好”,分别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尾、惠州、江门、佛山、清远、肇庆、东莞、阳江、潮州、梅州、韶关、汕头、中山;4个地市综合评价等次为“中”,分别是茂名、揭阳、云浮、河源;湛江市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
其中,广州、汕尾、江门、清远分列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片区地市第1名。
60个省直部门等单位中,省委组织部等51个单位综合评价等次为“好”,其余9个单位综合评价等次为“中”;其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列省直部门等单位综合考核得分前5名。
领导小组介绍,此次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激励互促分片区“打擂台”制度,以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为导向,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和全省乡村振兴年度工作重点,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分为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共4个片区,分片区排名,推动各地实干争先、比学赶超,每年动态调整考核指标和得分权重,不搞“一刀切”。
考核过程中,实行多方参与、奖惩并举。采取多方参与多维度评分,对地级以上市的考核包括评议评分、第三方评估和日常监督三部分,对省直部门等单位的考核包括评议评分和日常监督两部分;日常监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以及省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根据日常检查、调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采取“奖优惩劣”措施加扣分,鼓励各地市和单位改革创新。与此同时,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省级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
资金规模、增幅达历年之最
考核发现,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总体较好完成年度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
这首先体现在乡村振兴保障力度明显加大。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的资金规模、增幅达历年之最,各地加大财政投入,有的拿出土地出让金的15%、有的欠发达市县拿出新增财政收入的一半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的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以上作为乡村振兴资金。
其次是党建引领作用逐步增强,根据考核结果,全省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432个,调整撤换“四不”书记659名,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363名,排查清理“村霸”问题等村干部577名,选派在岗第一书记达3857名。
此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初见成效。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深圳除外)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的自然村整治完成率为100%;粤东、粤西、粤北片区14个地市中除个别地市外,省定贫困村的整治完成率为100%;……
富民兴村产业也在提速发展,全省启动建设10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初步实现一县(市)一园的总体布局。推动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村、镇分别达360个、90个。
根据考核的结果,广东省的脱贫攻坚成效突显,新增脱贫人口33.60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30%,年度减贫成效明显。全省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3.27万个、收益14.8亿元,带动在家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户19万户、70.4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就业24.5万人;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参与企业1786家、投入资金31.19亿元、帮扶人数12万余人。
考核结果
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从实地调研和第三方评估调查情况看,当前广东省乡村振兴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如基层干部群众对乡村振兴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还不够高;部分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不够扎实有效;群众内生动力激发还不足,镇村发动群众的方法手段不多不活,“政府在干、群众在看”现象一定程度仍然存在等。
领导小组提出,要深入查找检视乡村振兴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基层干群对乡村振兴的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更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对标目标要求,集中力量完成乡村振兴硬任务;加强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落实“四个优先”要求,积极构建各方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据介绍,考核结果将抄送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政策试行、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