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讯 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取消了“限地价”的最高限价控制在土地出让起始价格的145%以内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土地市场情况灵活进行调整。此外,《意见》明确规定,各类住宅用地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住宅用地交付1年内须开工建设
由于地价连年上涨,市场曾经不乏开发商买地后“捂地”、“囤地”的情况。此次《意见》对土地开工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类住宅用地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规划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同步开工建设。
针对土地竣工时间,《意见》指出,各类住宅用地须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在5公顷以内的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面积在5至10公顷的5年内竣工,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7年内竣工。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必须在开发项目建设总量完成80%前全部完成。
“这可能对拿地的开发商压力更大。在实际操作当中,很多开发商会通过一些变通的手法推迟开工时间,囤地行为很难一下子杜绝,但随着法规越来越完善,政府的执行力不断加大,这种情况会逐步得到缓解。”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黄韬表示。
取消“土地成交不超起始价145%”限制
《意见》内容共分为十大部分,除保障措施及附则外,包括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控、加强土地储备、规范土地供应、强化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完善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等八个方面内容。
在落实房地产调控方面,一是为平抑房价、稳定预期、筹措人才公寓等政府房源,在商品住宅出让中除竞配保障性住宅和拆迁安置房外,增加“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竞自持比例、现房销售等调控措施。二是取消了“限地价”的最高限价控制在土地出让起始价格的145%以内的规定,主要考虑是最高限价控制在土地出让起始价格的145%以内,是为了达到国土资源部对超过底价150%高价地的报备要求,不宜写入规范性文件,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土地市场情况灵活进行调整。
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认为,一方面,最近的土地市场趋于稳定。另一方面,硬性规定最高限价比例也不符合市场规律。“所以要取消这个限价比例,我觉得是合理的。”
住宅加装电梯 出让金按基准地价评估
此外,在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便民惠民方面,《意见》明确,一涉及广州空港经济区、南沙区、黄埔区、增城区的建设用地供地方案和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花都、从化等区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的国有工业用地供地方案,由区政府或管委会批准,所在区国土规划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此外,为提高私人住宅加装电梯的出让金计收效率,将以前的市场评估调整为按基准地价体系计收,实现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