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报道:8月2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后,有市民疑惑,为何这次调价不召开听证会了?3日,发展改革委向羊城晚报记者回应称,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要求,泊位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听证会并非必经程序。
广州市发改委表示,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要求,泊位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费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听证会并非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和调整的必经程序,发改委也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声音。而且广东省听证目录,重大决策听证目录里面均没有泊位收费这个项目。
新收费方案将在何时公布和实施?广州市发改委表示,按照规定,方案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15个工作日后,市发改委将汇总分析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后,报广州市政府审定。方案具体实施时间,以广州市政府审定为准。
按照征求意见的成本测算和两套方案收入总额测算,五年成本3.39亿元,五年总收入分别7.22亿元和8.6亿元,利润率超过100%。新收费方案为何设置如此高的收费标准?对此,广州市发改委回应称,成本只是制定收费标准的一个因素,更重要的是还要考虑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优化配置社会公共资源,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合理短时使用道路泊位,避免长时间堵塞。而且,泊位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无论收费高低均需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会形成企业或个人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