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已久的“广州限购优化”终于有了答案。
9月20日,广州市发布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将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
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从5年调整为2年,限购1套住房。
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传言已久的“广州限购优化”终于有了答案。
9月20日,广州市发布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将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
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从5年调整为2年,限购1套住房。
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