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千呼万唤始出来,它是否能撑起房产反腐、降房价与房产税推进方面的多重期待呢?详情请收看即将播出的《新闻第一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千呼万唤始出来
就在一线城市楼市在接近年底出现复苏迹象,并引来业内大呼房价已见底时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千呼万唤中突然被政府公布了。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自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被纳入登记范围。
全国各地过去可以说是积累了非常多的不动产的资料。那么这次将会按照条例的规定,重新统一规格之后,再录入新的电子登记系统当中。那在这个登记过程当中有什么要点呢。首先这个条例是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把这个资料查询人限制在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当中,这样就可以让国家的机关依法查询复制和调查相关的资料了。最重要的是查询登记资料要向登记机构说明你查询的目的,不能将查询的资料用于其他咨询的目的。还有一点就是没有经过权利人的同意是不能泄露查询到的资料的。
不动产登记能不能调控房价?
这个消息一出,一时间对于条例效果观望的、热议的、狐疑的声音聚集在了一起。其实这也难怪,不动产登记政策自2013年3月提出以来,一直被大家给予房产反腐、降房价与房产税推进方面的多重期待。直到22日,不动产登记才算有了点回声,但,问题是,不动产登记能否撑起公众三大期待呢?
其实,一直以来,在大家的印象中,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和信息联网,将给拥有多套房的“房叔”、“房姐”等腐败分子以震慑,并使得其无法再通过异地购房来隐匿财产。为了避免个人风险,在实施日之前国内很可能将出现最为猛烈的房产出售热潮,刚刚止跌的房价也将再度发生变数。而著名房地产开发商潘石屹就是这种观点的簇拥者。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
其实中国城市的这个人均住房面积的话,20多平方米,接近30平方米,已经不是多紧张了,改革开放初期的话才7平方米,只是呢,人们觉得房价要涨,我今天买了房子了,就变成我的资产了,我的资产会慢慢地升增值,他是在这样一个心理情况下,所以我觉得这个需求方面的话,未来会不会发生变化,咱们不要说未来,就2014年会不会发生变化, 我觉得会发生变化。(会降低?)需求呢会把好多房子腾出来,两个原因,就看这两个政策,它实施不实施。(主持人:什么政策?)第一个政策就是不动产的登记,它能不能真正实施,如果是不动产的登记要实施,这些手里面拥有好多套房子的,钱的来路又不是特别清楚的这些人,何必要把这些来历不清楚的钱,还得要变成一个很明显的不动产呢,这不傻吗,是嘛。(是)你洗钱的话,也得洗个美元 英镑啊,是吧。 这个我觉得如果是这个不动产登记,这个政策要实施的话,会有一个压力,会来增加市场的供应量,人民币比起房子来说,要呢隐蔽的多啊,(对,钱是不署名的,对)在北京我就知道,有那几个楼盘的,就是都是比较旧的楼盘了。大概十几二十年的楼盘。这旧的楼盘,现在就是抛房子的这个价格,低得不得了,非常低的,我想这个是不是,我在猜想是不是跟那个不动产的 登记政策是有关系的,第二个政策就是房产税这个政策到底能不能出台,当然我现在看见是整个反对房产税出台的声音的话,非常的大,这个可以理解,可是这个房产税的出台,能不能就是第一套房子,第二套房子,甚至第三套房子都不用收税,四套以上的房子收多少多少税,这样的话也会把一些多余的房子挤交出来,就让这个社会资源充分地流通起来,充分的利用起来。
不过,这一点观点,并没有得到业界的普遍认可。潘石屹的好朋友任志强就曾说过,潘石屹是又误读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不要以为不动产就仅指城市中的房子,也别以为这是件容易的事情。而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更是在微博上直言,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是为了调控房价,是大错特错。杨红旭在微博上表示,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内容上看,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其实翻译过来就是,政府职能改革与精减,各地各类登记采用统一表格、数据库,鼓励与引导但不强制群众登记,不登记则不受法律保护。其次,统一登记的重点规范,是农地、林地、宅基地、海域。城镇建设用地只是算其次。商品房原本已较为规范,尤其是大城市。因此,不宜奢望此政打压房价。而针对住宅信息系统建设提出,需三步走:第一步,统一登记。这对大城市,不是什么难题,商品住宅早就如此,只不过有些地方略有不同。第二步,住房信息联网,近几年正在推进,明后年还得继续打硬仗。第三步,住房信息在不同部门之间实现一定程度的共享,比如税务部门,估计2020年之前基本完成。
也就说,在杨红旭看来,他之所以认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会对降房价起到作用,一来,这个制度不是强制制度,你愿意你就登记,不愿意也不追究法律责任,其二,商品房不是这次登记的重点,再者,这个制度要实施恐怕要到2020年,在这期间,如果问题的房子,他们早就处理了,不会傻等的。而且,专家也提醒,不动产登记和财产申报不同,并不涉及个人海外资产。再者,就算有人抛售房产,其抛售量也远远不足以影响到房地产市场
不动产登记是房产税推进的重要一步?
那既然不动产登记对整个市场的影响不大,那是不是可以寄希望于这是房产税推进的重要一步呢?很多人的普遍看法,实行不动产登记为将来房产税的实施铺了路,将加大置换房产的成本,降低置业置产的意愿。对此专家表示不动产登记为房产税开征提供了基本条件,但并不是说因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就立即实施房产税,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治研究院院长 王卫国
推行房产税才来搞登记制度,完全是误读误解。房产税立法目前明确放在全国人大,全国人大目前在房产税立法问题上处在调研阶段,起草工作还没有正式启动。我相信将来出台的房产税规定应该是多数人能够接受的。
【主持人】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也在微信上表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与房产税征收没有关系,其一,征收房产税的想法在多次争论、引起关注后,最终被最高领导表态“暂时搁置不提”,取而代之的说法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房地产税与房产税的含义完全不同。房产税是针对私人住宅征收的持有环节的财产税,而房地产税则是围绕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等环节征收的一系列税收种类的统称其二,无论企业界还是学术界,反对征收房产税的理由充分,态度也很坚决。在中国征收房地产的法理基础是不存在的,也是无法操作的,一些主管部门的领导也渐渐不再提及房产税立法问题,自然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也与此没有太大关系。其三,房产税立法工作是全国人大的职责,与土地管理部门无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必须制定法律。而第七条则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才能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法》第九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无论全国人大还是国务院(对此事全国人大对国务院没有过授权),目前都不再提开征房产税的问题,说国土资源部还在积极推进,这是没道理的。
而董藩也认为,住宅的统一登记是一项极其困难的工作,关于小产权房、军产房等众多种类房产的管理,涉及的法规级别都不比《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立法级别低,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不能否定其他法规的相关规定,法治秩序的理顺三、五年内没有任何希望做到。所以,绝对不会因为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条例》,一切困难就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