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据港交所披露,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通过港交所聆讯,联席保荐人包括农银国际和华泰金控。
新力控股公司总部位于上海,于2010年在江西省开展第一个项目。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应占的总土地储备约为15.0百万平方米。
于2016年-2018年及2019年前四个月,新力控股分别录得收益约为22.23亿元、52.41亿元、84.16亿元及56.84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4.6%。于同期,新力控股录得毛利率分别为24.7%、33.7%、37.3%、34.4%;录得净利润约为1.31亿元、2.78亿元、5.55亿元及2.82亿元。
据招股书所示,新力控股募集资金的主要用于现有项目开发建设,包括物业开发项目的建设成本,即成都双流92亩、无锡滨湖120亩及合肥新站102亩的项目开发;同时,该笔资金还将将用于偿还项目发展的部份现有计息借款以及用于一般营运资金。
公告中披露,新力控股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公司的大部分收益是由公司在江西省的业务产生,而江西省经济状况的任何显着下滑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业务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其次,新力控股的主要风险因素还在于,或无足够的资金拨付公司的物业开发项目,及资本资源未必可按有利条款取得,甚至根本无法取得;在公司物业开发项目的建设及开发阶段,公司依赖承包商,而彼等或不会按照公司的预期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