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海宣)昨日,记者获悉,海珠区公布《海珠区旧住宅楼宇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申领规定》,正式实施财政补贴政策,七层以上非单一业主住宅楼加装电梯项目,可申请10万元的财政补贴。
记者了解到,海珠区中心城区的老旧小区住宅楼多为20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大部分缺乏电梯设施,来回爬楼梯成为老年人出行的一大难题和心病。实施财政补贴,促进旧楼宇电梯加装,解决小区居民纵向出行难的问题。
据工作人员解释,该规定实施有效期从2018年6月6日至2021年6月5日止,在规定有效期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的七层以上非单一业主住宅楼加装电梯项目,可以申请10万元的财政补贴。值得注意的是,需要全体业主委托加装电梯规划报建申请人办理申领手续。
加装电梯是一个耗时较长的建设工程。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从前期筹备开始,业主做好设计方案后先要国规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涉及公安消防、规划道路、地铁保护、文化保护、设备安装、质量监管等。审查通过后才能出具批前公示,有批前公示才能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下一步,到住建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到属地街道办理开工信息录入手续,施工完验收合格后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最后才可以申请财政补助。
据介绍,海珠区有关部门编制了加装电梯业务办理指引,指引囊括从筹备电梯小组到申请报建再到施工、申领财政补助整个过程、各阶段受理相关事项的部门及联系方式。目前,海珠区有关部门已将加装电梯业务办理流程发到各街道,接下来还会进行专题培训。
补助标准:
一个梯口多台电梯的按一台电梯计算。
适用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七层(含七层)以上非单一业主的无电梯旧住宅楼宇相关的改造工程。
申请方法:
加装电梯申请人在2018年6月6日后(含6月6日)并在本规定有效期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后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当场予以受理。
申领步骤:
申请人将材料准备好后提交到属地居委会;居委会审查过后提交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