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
根据《通知》,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这类共有产权住房与传统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有一定的区别,以往共有产权住房定位为政府保障性住房,一般由地方政府与购房者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都有推出。
《通知》提到的共有产权房,则是由开发商与购房者共同出资,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不过,关于共有产权房的定价、后续购房者是否能转让产权退出,购房者贷款模式等,大理新政中并未提及。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这是一种“半购半租”的模式,可使购房的资金压力减少一半,激活购房市场和需求。
“从省份的角度看,云南当前的各类销售压力普遍大,大理属于房地产供应规模偏大的城市,“半租半购”也是今年各地楼市花式营销中的一种手段。”严跃进分析。
不仅在大理,深圳也有类似的共有产权房买卖模式,深圳一开发商近日面向“青年人才”推出了50套公寓,由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持有产权。
开发商承诺,三年后购房青年和企业可以互相回购,若房价下跌,企业将向购房者按原价回购一半产权;若房价上涨,购房者可选择向企业按原价购买剩下一半产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寓交易流动性差的难题,助力年轻人置业。
但也有分析指出,购买“房企版”共有产权住房的风险在于,开发商未来有可能不会或者无力履行回购的义务,带来的后续问题可能仍需要青年人承担。
严跃进也提到,对于房企而言,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好各类配套做法,比如说在房贷办理方面,购房款如何计算;后续剩余产权的总价如何计算等。从监管部门角度看,要适当关注下此类物业交易的金融风险和违约风险,以更好促进此类物业的交易和模式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