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有序落户。
其中主要提到,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
对已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按“先落户后就业”的原则,在市区办理落户。
据了解,2019年5月起,杭州市曾明确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直接落户。
2021年10月,杭州市又将落户门槛抬高至全日制本科以上且需要正常缴纳社保;2022年,杭州落户条件放宽至毕业2年内本科、硕士可直接申请落户,无需缴纳社保。
加上租房补贴、就业津贴等一系列稳就业措施,杭州一度成为“人才流入”大市。
此外,《意见》还包括:
放宽技能人才落户条件。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在市区工作且已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并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技能人才,可在市区办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时可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条件限制。
放宽投靠落户条件。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在杭州市区办理夫妻投靠和老年投靠落户时,取消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的条件限制,可在市区办理落户。
优化完善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优化积分指标体系,调整年龄状况指标,18至40周岁积30分,超过40周岁,每增加1岁减2分,直至不得分;提高个税赋分值,将个人所得税指标项最高分值从20分提高到80分。持续推动居住证积分数字化改革,不断提高积分获取和审核的效率。原则上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积分落户基本申请条件(积分满100分)的均可落户,积分落户分数线将根据城市承载能力适时进行调整。
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全面放开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三县(市)城镇落户条件,在三县(市)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条件的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提升县城落户吸引力。